新华社讯2005年12月29日,是河北涞水县县直部门发薪的日子,可有76名公职人员破天荒只拿到了120元基本生活费。同时,包括1名正局长在内的12名副股级以上干部被停职。上述人员被停职、停薪,源于该县“党政机关副股级以上干部未按规定偿还贷款给予停职停薪待岗处理”的规定。
上月初,该县清欠办下发通知,对未按要求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给予停薪、停职、待岗处理,只发基本生活费,直至还清为止。目前,农信社已决定对贷款超过10万元、有抵押物的4名欠贷人提起诉讼。张朝辉刘红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