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日讯(记者任志霞)为加大征缴清欠力度,今起,对逾期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太原市失业保险中心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据介绍,太原市失业保险工作自1986年开展以来,全市共有4000个企事业单位,67.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累计征缴失业保险费7.95亿元,共为14.5万名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了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3亿元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太原市失业保险中心决定从2006年开始,将欠费大户作为清欠重点,定期公布其名单。同时,与欠费大户签订协议,责令限期交纳。对于逾期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