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月2日专电(范恒贵、楚杰)从今年1月1日起,车辆超过规定时速100%,安徽省将按照最新的处罚标准,处以2000元罚款。
从2005年7月21日至当年年底,安徽省交警部门在高速公路上展开大规模反“双超”行动,共查处违法行为11149起,其中超速8347起,超员444起,卸客转运1809人次,其他违法行为2358起。
从今年1月1日起,根据安徽省最新的处罚标准,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至20%之间的处100元罚款,超速20%至50%之间的处200元罚款,超速50%至100%之间的处1000元罚款,超速10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