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丽普昨日上午,“讨薪专家”张志强来本报接听读者热线时,对每一个读者的情况都做了详细的记录,他希望这些实实在在的例子,对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书面形式提供欠薪情况
读者一:我是鹿泉的,2002年8月10日在河北省某休闲娱乐有限公司做装修,完工后该公司拖欠我的工资。 当时有合同,完工后也有结算清单,现在共欠我5.2万元。劳动监察大队认为是工程款,没有受理。找清欠部门,清欠部门说很难对该公司采取什么措施。工人都向我要钱,我好几个春节都没敢回家了,现在该怎么办?张志强:你可以写一个书面的材料,比如其中具体涉及到多少工人、多少工资,工程量是多少等,到劳动监察大队申请立案,应该会受理的。读者二:我策划了一个公益活动,给某协会招商,但由于种种原因,招商不成功。现在,我们公司前期投入的9万元钱和工人工资都没有拿到,我们该怎么办?张志强:我对这个行业不是特别了解,但商业活动肯定是有风险的,你当时可能过分相信这个项目,却没有写一个书面的协议来规定,如果招商失败双方如何承担这个风险等问题。如果你们是在为这个协会打工,该部门最起码应该保证工人的生活费用。建议你把工人的工资表报上去,让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读者三:我是石家庄一名下岗工人。我给别人打工干了11个月,大概6000多元的工资都没有给。那是一家合法的注册公司,但我知道他们不给我钱主要是没有还款能力。张志强:你可以让他写一个书面的东西,说明什么时间还。这样可以约束他,而不是让他无限期地拖下去。
找发包方或总承包方
读者四:我是石家庄的,2003年7月,我们128名民工为石家庄某集团公司在山东干活,书面合同上约定根据工程量下发工程款。我们干了7个月,他们却一直没结账,我们连生活费都没了,就不干了。按照预算,应该给我们60万元。找劳动监察大队,说不在受理范围。找清欠办,清欠办说只能通过到法院上诉来解决。张志强:你应该把工人的工资情况做个报表,找三五个能够说明白的民工代表去劳动监察大队,不管是受理还是不受理都要求他们写一个书面材料,不受理的话,要请他们写清原因。《2005年国务院关于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规定》中规定,你可以去直接找总承包方,比如你可以找这个公司。如果找不到,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如果费用困难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或减免起诉费。请个律师或法律援助中心,把这些情况写成一个书面的报告,让人一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总之,你不应该只是等待。读者五:2005年6月份,我在廊坊带了30多个人做钢筋工,工程快干完的时候,包工头就跑了,还欠我们3万元,手里没有合同。张志强:有没有工作记录?你知道包工头上级是什么单位吗?根据《2005年国务院关于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规定》,你可以找发包方或总承包方,如果他们拒绝支付的话,可以查一下他们的注册地,虽然不是在施工地,你可以找到注册地,这样可以到注册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如果不受理,就让他们写一个书面的理由。你也可以直接起诉发包方或总承包方,如果不懂诉讼的程序,或没钱请律师,可以找法律援助中心。你一定要采取积极的行动,但一定不要是暴力的,过激的。
碰上执行难咋办?
读者六:我是无极的,我们1993年在学校工地打工,被拖欠30多万元,涉及70多名民工。起诉后,法院判决书也下达了,但是他们不支付这笔钱。张志强:由于学校的特殊性,他们不可能将财政下拨的所有经费都用来还款。你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到学校的上级单位县教育局,建议在教育局的组织下,与学校校长共同达成一个三方协议,这个协议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分多少年还,每年还多少。另外,协议中不要忘记不能如期还款的惩罚措施,给他一定的还款压力,不能还与不还都一样,现在就是缺乏这方面的法律机制,让很多人钻了空子。读者七:我是保定的一个包工头,别人欠我的旧账(1994年干的活,1999年结算),到目前还欠我30多万元。当时是为一个乡镇建了一座三层楼,是商品房。对方也承认欠钱,也有充分的证据,就是没钱给。张志强:他最主要的是没有支付能力。那你去找他的上级协调一下,看能不能把房子给你一部分。读者八:我是江苏的,在石家庄打工,2004年8月到9月份,我从一家装饰有限公司分包装修的工程,现在欠我10万元,还涉及到10多个工人的工资。他说甲方没有给他钱,他就不给我们钱。张志强:这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找劳动监察或清欠部门要求受理。(注:读者在热线中反映的情况,本报未做核实。)
张志强:讨薪一定要采取主动
本报讯(记者刘丽普)昨日上午,两个半小时的时间里,20多位读者通过本报的热线电话,就各自的欠薪问题与从北京专程赶来的农民工讨薪专家张志强进行交流。张志强在给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支招的同时,一直鼓励他们不要被动等待,要主动一些,但不是过激行为,任何问题都能找到解决办法。有着20多年在城市漂泊、打工经历的张志强被誉为“农民工利益的代言人”。在接听每一位读者电话时,他首先会问“你老家是哪里,你是在哪儿打电话的?”张志强说,也许是与他们有着相似的经历,现在十分关注城市里流动人口的权益维护,关注城市里农民工欠薪问题。记者发现,与读者交流的过程中,张志强多次问到用人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多次提醒读者与拖欠单位或个人的还款协议要以书面形式表现出来,并且对不能如期还款作出相应的惩罚措施,加大对方拖欠工资的成本。作为北京“打工妹之家”的维权工作者,张志强对打进电话的读者中没有打工妹的声音表示失望。他认为,这并不能说明流动在河北省境内的女性农民工少、存在的问题少,而是她们缺乏维权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