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将出台首个医改决定
新快报讯据《世界经济报道》消息,国务院将在近期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自医改争论出现以来,国务院出台的首个关于医改的正式文件。
据知情人士透露,2005年12月27日,国务院已经召集全国10个省会城市、6个地级城市、2个县级市的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座谈,《决定》已经基本定稿。
《决定》明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提出了到201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蓝图,并要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在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对社区卫生服务稳定的投入机制”。
该《决定》目前还属于社会征求意见阶段,待意见收集完毕并定案后,将于近期公布。
知情人士称,2010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将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城市人口覆盖率达到80%。
对如何达到这样高的覆盖水平,《决定》中有细致的规定:“在大中城市,政府原则上按每3万~5万城区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居民卫生服务的需要,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
对具体的实现步骤,《决定》中同样已经勾勒明确:“东中部地区地级以上城市和西部地区省会城市应加快发展,提前实现。”而且“经济较发达的县和乡镇,可以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做法,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
(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