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严珑实习生王维)“我承认自己错了,但超市有权对我罚款吗?”昨日,家住汉口蔡家田的马先生致电本报,称自己没占着小便宜,反吃了个大亏。
马先生说,昨日上午8时许,他带妻女到汉口竹叶山的一家超市打年货。 在称了19.5元的瘦猪肉后,他看到肉摊上有一袋称好的五花肉,标价为19.3元。马先生动了歪心思:他悄悄将那袋五花肉装进已称好的瘦肉袋中。
结帐时,收银员果然只计算了瘦肉的价钱。付完钱,马先生提起商品正准备离开时,被一个“高个子”和一个“大块头”拦下,随后一家三口被带到监控室内。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都被监控器拍下来了。”马先生说,他承认自己多拿了一袋五花肉,并同意补交19.3元,孰料二人要求他再交500元罚款。马先生当时身上只有200元钱,只得退掉商品,又凑了100元钱。随后,二人让他在一张印有“接受罚款300元”的单子上签了字,并收走了这张单子。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超市,主管安全工作的程先生否认曾将马先生带到监控室并罚款。他说,涉及金额不大的偷盗行为,他们一般要求留下商品或补交现金,情况严重才会送交派出所。他还说,他们无权,也不会对偷拿东西的顾客罚款。但该超市一名保安称,超市每天发生多起失窃事件,抓到当然要罚款。
省消协工作人员称,若发现顾客有偷盗行为,应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商家无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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