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中央党校的党建专家张晓燕教授得到了一个邀请,去二炮部队讲党章。这并非一个寻常的讲课邀请。
在1月6日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党中央强调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 从省部一级到更下面的机关、单位正在贯彻落实这项要求。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表示,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对拥有近7000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而言,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是自身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体现了以制度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
学习党章反腐败
此番对学习贯彻党章的强调与纪委的主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相关。中央强调,学习贯彻党章要紧密联系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具体实际,紧密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因此,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即成为重要内容。
对此,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甄小英教授认为,对学习贯彻党章的强调,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入新阶段的要求。
以2005年年初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标志,逐步形成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治和预防并重的反腐体系和新思路,反腐败斗争进入一个新阶段。即腐败蔓延的势头在一些领域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发案率稳中有降,反腐斗争在继续抓紧办案、惩治腐败的同时,转入惩防并举,通过综合治理,加大预防力度的阶段。甄小英指出,党章是党的根本法规。对党员的权利义务、应坚持的理想信念宗旨和理论路线政策、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纪律,党章都作了明确规定。学习党章,严格按党章办事,对预防腐败具有重要作用,当然,党章也是惩治腐败的根本依据和有力武器。
十六大修改后的新党章体现出了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更加重视。张晓燕教授认为,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因而,学习贯彻党章,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本质要求,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
彰显党章权威
邓小平说过,“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章,始终把制定和完善党章、学习和贯彻党章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为,把全党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照党章行动,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
作为资深的党建研究专家,中央党校叶笃初教授细心地注意到这次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的提法既有着与此前一脉相承的地方,又具有特殊的含义。“这次强调学习贯彻党章是十六大修改党章决议基本精神的发展、延伸和展开,”叶笃初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说,“但表达和要求更集中、更突出、更鲜明。”
张晓燕教授也感觉到此次对党章的突出强调“分量比以往更重”,她还将此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台后的第一次座谈会联系起来,那次座谈会的主题是纪念宪法公布实施20周年,表现了执政党尊重宪法、依法治国的理念,反映非常好。她认为这一次对“党的根本大法”的突出强调,延续了同一条理性轨迹,这就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彰显党章权威,依章治党、制度建党的思路。这表明中央用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思路越来越定型。
作为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根本大法,党章为制定党内其他规章制度提供了根据和基础。“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被作为重点要求之一明确提出,这一点被《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几位专家认为这是具有远见和关系长远的考虑。
在2003年前出版的《新党章新思考》一书中,叶笃初就提出过“党章生效后的立法补偿及资源整合”和“把发挥党章效力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的观点,他认为随着十六大以来一系列新的党内法规的制定,现在“时机已成熟了”。
张晓燕认为,中共十三大就提出了制度建党的要求,也出台了很多具体法规、制度,但在某种程度上却缺乏科学性,有的还流于形式,“制度缺乏科学性比没有制度可能更危险,因为缺乏科学性的制度可能带来否定制度本身价值的后果。”张晓燕说,在维护党章至上权威的基础上,要在科学性上下功夫,设计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建立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
此次对学习贯彻党章的强调,正值第三批先进性教育开展之际。专家们认为,学习贯彻党章既是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一年来的重要经验,又可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
在第一批和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学习贯彻党章的要求贯穿始终。在1月16日的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中组部部长、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贺国强更是指出,正在推进的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以贯彻胡锦涛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为两大重点之一,组织党员专门安排时间学习党章,对照党章进行剖析和整改。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认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是个长期的任务,不是一次集中教育就可以解决的,要形成长效机制就要在全党学习党章,贯彻党章。
专家们还指出,无论是强调学习贯彻党章,还是开展先进性教育,或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都是一以贯之的,其共同背景便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现阶段面临的艰巨历史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已进入既是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矛盾多发期的历史关口,改革已涉深水区,“十一五”规划启程在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使命的提出,这些便是“新的历史条件”。这就要求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来统一全党思想、保证党的团结、维护政令的畅通、提高党的执行力,进而保证党领导的各项事业顺利进行。
张晓燕还注意到,中央提出“要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她认为,在学习贯彻党章和先进性教育中,像科学发展观这种全局性的方针政策,要求党员不能仅仅将其视为原则和理念,更应有所作为。此类原则将转化为对广大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
党内民主的落实与创新
甄小英教授对根据党章规定“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的方向高度重视。这位曾以《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一文引起反响的专家对《瞭望新闻周刊》说,十六大报告中提到“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是对此前“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生命”等表述的继承和发展,标志着党对民主的认识上升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
专家认为,党内民主不仅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也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根本途径。过去和当前一些腐败大案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坚持好民主集中制,特别是没有发扬好党内民主。
党章中确立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明确了一系列正确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党员的基本义务、民主权利。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与履行义务,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
在甄小英看来,十六大以来在党内民主方面有不少进展,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颁布,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作了更明确的规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更趋完善,常委会与全委会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全委会的职能得到更好的履行;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健全,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稳妥地进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党内选举制度、干部人事制度也有不少改革创新。此外,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都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现在应一方面把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发展党内民主的一系列重大举措贯彻好、落实好,另一方面也要通过试点来不断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新形式。”甄小英说。
政治纪律不能“软”
民主要发展,纪律也要严明。作为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党章的重要性在此再次得到强调。
甄小英分析,现在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国内情况和国际形势复杂,在某些情况下,群众中对中央的一些重要决策也有一些不同认识或争论。比如现在改革过程中有两种需要排除的干扰性倾向,一是否定改革的“左倾化”,二是败坏改革的“伪市场化”(2006年第2期《瞭望新闻周刊》曾发表《力排两种干扰》文章),在这过程中,就需要严明政治纪律来确保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的基本方向。
对于出现认识分歧情况的处理,甄小英和张晓燕都认为应掌握的一条原则是:研讨无禁区,执行有纪律。党章中明确规定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在强调民主的同时,也强调必须“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对于不同意见,党章中也指明了方向,即“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到中央提出。”
张晓燕进而提出了如何处理党章规定与探索创新的关系。通过在台州调研的经验,她认为创新应在党章规定的框架内进行,一来党章是党内的根本法规,必须维护其至上权威和中央权威,二来党章的规定是很宏观的,给探索创新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再说党章本身也是与时俱进的,可以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进行修改,但在修改之前,不能突破其规定的基本原则。”
专家还认为,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的党章规定的各项纪律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就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现在有些同志的头脑中对执行政治纪律的意识有些淡化了,有的党员对党的决定阳奉阴违,甚至公开唱反调,有的认为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是“硬”的,政治纪律是“软”的。因为遵守政治纪律的要求要宏观一些,所以,除了对党员进行遵守政治纪律教育外,在遵守政治纪律的制度规定和违纪的处理规定上也应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以更具可衡量性、可操作性。
制约监督将进一步强化
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是中央反腐败的重要思路,而对党章的学习与贯彻,将为加强监督提供更有力的制度基础。
张晓燕说,制约监督一直是中央着力解决的问题,其中,权力过分集中和不受制约的情况还在某些地方某种程度上存在,则是大难题。胡锦涛在这方面的讲话中体现出的精神就是要靠以党章为核心的党规党法体系建设来进行制度监督。
专家们认为,中央颁布《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重要党内法规,中纪委派出的纪检组由双重领导改为受中纪委垂直领导,试行巡视制度等重要监督制度,是十六大以来在制约监督方面的重大成效。
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也在积极探索之中。比如在选拔主要领导干部方面,有的地方进行全委会差额票决制,将提名权与决定权分离,通过权力分解进行监督。
张晓燕说,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创造出一些有效的监督办法。像有的地方还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的贴身监督,而不像以往那样在验收之后再审计。
此外,专家还指出,作为执政党,党内监督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还必须和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甄小英说,中央在这方面就做出了表率,如新一届党中央近年来都要就重大问题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多达十多次的高层协调,主动征求意见。
专家认为,完善监督机制的一个总的思路,是要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在这一结构中,民主与监督是不可分的。张晓燕指出:“民主本身就是最好的监督,是最好的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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