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反贪紧盯国企改制
同时打击商业贿赂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还将深挖金融等领域职务犯罪
本报讯 (记者张丽锦)2006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将突出惩治国有企业人员利用改制、重组之机大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
这是今天上午11时,记者从在延庆召开的北京市检察长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2005年北京市反贪部门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29件394人,其中百万元以上大案48件、千万元以上大案8件、县处级以上要案10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亿元。
另据介绍,去年本市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广泛铺开,普遍建立了与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介入等机制。
慕平检察长指出,2006年要突出职务犯罪查办重点,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审批权、执法权、司法权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突出惩治国有企业人员利用改制、重组之机大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坚决打击商业贿赂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
他指出今后深挖职务犯罪的领域还是金融证券、国土管理、医疗卫生、交通、教育、电力、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会外采访
国企改制职务犯罪须严惩
曾获北京检察机关反贪侦查能手称号的黄招娣检察官指出:近两年因为国企改革出现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若不及时控制,此类案件将成为未来几年的高发案件。她的观点得到了检察官孟胜利、司法研究院的王公义等人的支持。
黄招娣、孟胜利检察官认为,目前国企改制过程中,由于各项法律法规、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完善、不健全。一些国企改制中进行的是“关联交易”——即一些领导班子身兼“数职”,改前企业是自己的、改后还是自己的,改制就是“内部交易”,因此,许多国有资产被“合法贱卖”,有的则是被有些领导占为己有。
分析目前国企改制中职务犯罪打击难点,黄招娣说,由于法律不健全等原因,国企改制中出现的腐败问题很多就以“违纪”等形式内部处理解决了,能进入司法程序的并不多。孟胜利建议要打开案件来源。
对此,司法研究院的王公义指出,首先应立法,让改制严格地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其次,应建立市场化的评估程序,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不能单位“自主评估”、内部化,应公开透明地对资产等进行评估;再次,应让公司上市交易,操作透明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