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是及时开展松花江水污染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我局会同水利部、农业部、建设部、科技部、中科院等有关部门和吉林、黑龙江两省,于2005年12月13日启动了“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