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草案)》于去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草案规定:大型建设在进行文物调查中,为避免不可移动文物受到各类建设的破坏,建设单位在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应当报请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文物保护专业单位在工程占地范围内进行文物调查。 在发现文物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保护措施列入建设工程规划。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中进行的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所需的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去年12月15日至16日,贵州文物保护专家现场会暨千军堡墓群学术讨论会在黔桂铁路施工现场召开,与会专家以黔桂铁路沿线将军山千军堡文物破坏事件为例,深入探讨了基本建设中文物保护的问题。
忽视“文物先行”而造成了不可挽回损失的工程建设不乏其例:贵阳市金阳新区在开发前期忽视文化遗存保护,建设中造成多次文物破坏,后期考古部门介入,竟发现16处极具价值的旧石器晚期遗址。
去年6月,黔桂铁路建设施工推进到贵定县旧治镇千军堡时,100多座古墓被当作一般墓葬迁移。当地一些村民在迁祖坟时,开挖石室墓126座,在墓室内发现金、银、瓷等各类器物40余件。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获悉后立即赶赴现场清理,共计清理墓葬94座,发现器物近70件。然而大量文物已流入民间。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及时对黔桂铁路贵州境170余公里沿线的文物及时进行有效抢救和保护。
近3年来,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大力宣传《文物法》,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各业主和设计方的往来,
努力完成了各项合同的签订。
2003年,省考古研究所就与贵阳市交通局签订了《贵阳乌当云锦庄———开阳二级公路建设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评价协议书》,对哨上乡打儿窝半山腰国家岩洞岩厦遗址进行抢救性发掘。2004年,考古所签订完成基建考古调查勘探项目19个,初步拟订基建考古发掘文物保护规划项目18个,并对68个已知信息的项目进行全程监控。去年完成基建文物调查30余项,初步议定基建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规划项目10个,签订完成基建考古调查勘探项目29个,完成发掘项目9个,发现抢救文物点143处,出土各类文物1100余件,使大批珍贵古代遗存得到妥善保护。
随着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铁路、公路、机场建设如火如荼,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抓住此契机,积极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全力配合贵州基本建设项目,展开了一系列抢救性发掘文物的考古工作,开创了贵州考古工作新局面,促进了贵州文物事业的发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草案)》的颁布,必将进一步促进贵州的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省考古文物所所长王红光博士认为,在基本建设中,文物保护与抢救必须先行。这是全社会的责任,每个人都应树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心。
作者:周静 陈曦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