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8日电(记者王亦君)今天上午,林笑云等5名澳门律师从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手中接受了委托公证人证书,他们是司法部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委托的第一批公证人。
据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介绍,为了加强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贸易与投资合作,2003年签署的《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安排”)中,除了对货物贸易设定一系列的便利措施之外,“安排”及其附件进一步明确了“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制度,即委托公证人制度。 澳门居民回内地处理法律所需的公证文书,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在内地使用。这一司法互助制度旨在解决同一国家内部不同地区、不同法域之间证明文书的往来使用问题,保障证明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澳门居民回内地处理民事、经济事务提供了一条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途径,维护了两地民众的合法权益,也为澳门与内地法律界,特别是律师、公证界的交流合作架起了一座桥梁,
为了落实这一规定,从2005年底开始,经过初审、培训、考试、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后,最终确定了5名具有政府认可的私人公证员资格、执业经验丰富的澳门律师为首批在澳门的委托公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