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民建省委
提案背景
目前,“三无”病人(无钱、无家属、无地址)救治和安置存在很多问题,成为医院的沉重负担。按有关规定,“三无”病人由110巡警或120急救人员负责送到医院救治,哈尔滨市六院、九院和平房区人民医院为接诊医院,治疗费用一直由医院自行负担,十分困难。 另外,“三无”病人治愈后的安置也十分困难。有的“三无”病人治愈后,由于生活没有着落,重新流落街头,有的进行犯罪活动,对社会安定造成极坏的影响。
提案意义
为保证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政府和城市形象,本着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原则,应从根本上解决“三无”人员的救治和安置问题。
建议
1、政府要把解决“三无”人员的救治和安置问题列入政府议程,协调民政、公安、卫生、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2、尽快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形成救助机制。由政府建立用于“三无”病人急救的社会基金,使急病患者得到有效、及时治疗,并成立“三无”病人治愈后专门安置机构。也可以指定一家二级医院作为专门医院,集中收治“三无”病人。
3、调整政策,由110巡警将未患病的“三无”人员,如弱智、醉酒、沿街乞讨人员直接送到专门的安置机构,而不是全部送入医院。(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