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初个税新规实施后,起征点调至1600元,以往自800元便被征收个税的哈市80万工薪族将大受其惠,一年可多收入5亿元之多。然而,对于高收入人群,个税新规又对他们有什么影响呢?
12万元成门槛
按国税总局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纳税人当年取得所得收入12万元以上的,应认真记录各项收入信息,按规定于次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年度全部所得。
据哈市地税局个税处的窦处长介绍,这个“12万元”确切的说是划分是不是必须早报的标准,而不应理解为是否为高收入人群的标准。
据了解,目前所规定的高收入行业包括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房地产、高等院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等。
推广完税凭证
对于所有纳税人所关心的开具完税凭证一事,目前哈市已经实现了对部分高收入人群开具相应的完税凭证,但全面推广实现“全员全额”,还要等待全省统一制式的完税凭证下发市级地税部门后才成。
据介绍,由于哈市地税部门对纳税人的情况都记录在案,所以哈市对于推广完税凭证的前期工作实际上已经十分充分。开具完税凭证也是实现税收优质服务的一种体现。
执行情况明年见分晓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因此,这个政策的执行情况到底会怎么样,还要等到明年的3月份之前才能见分晓。
“但可以肯定,自行申报的规定等于把相当一部分人都纳入到征管法可追究责任的范畴内。”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说,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纳税人,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条例》规定,扣缴义务人都必须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这就形成了对高收入者双重申报、交叉稽核的监管制度,有利于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