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2月16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骚扰电话引起的离奇伤害案,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潘某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家住盐城市盐都区义丰镇的胡某某(女)在2005年8月下旬时连续几日接到相邻的北龙港镇一朱姓男子的陌生骚扰电话,询问是否花钱即可以与胡某某发生两性关系。 胡某某当即与丈夫商定,假装答应该朱姓男子的要求,然后将其骗至家中,看看是什么人,到底要做什么,如果不对劲就揍他一顿。
8月27日晚10时许,朱某某(下肢瘫痪)依约请了摩托车驾驶员印某送他到胡某某家。由于胡某某的丈夫有事外出,为防万一,胡某某丈夫的姐夫潘某决定住在胡某某家查清情况。当朱某某和印某二人走进胡某某家的院子后,即与胡某某发生争吵,潘某见状叫朱、印二人出去,见二人不走,即从胡某某家厨房走廊处拿了一把铁锹砸向印某,铁锹被印某抢下扔在一边。后胡某某的公公与印某纠缠,潘某又举起铁锹砸向印某头部,印某当场被砸伤倒地。经法医鉴定,印某为右顶骨凹陷骨折构成轻伤。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