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基本完成
深圳国企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本报讯】去年底,以巨邦、园林等7户企业改制签约为标志,深圳以“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为主线的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基本完成了既定的战略任务。 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国资委获悉,目前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任务已基本完成,一般竞争性领域中的劣势企业安全、有序、快捷地退出,国有资本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的战略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竞争性领域劣势企业安全有序快捷退出
从2003年到2005年的三年时间里,全市共有34户市属一级企业、250多户二级企业完成整体改制,涉及总资产近300亿,员工约6万名,调整改制涉及的企业数量和资产规模之大、员工数量之多、涉及范围之广、改革力度之大,在深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据介绍,在调整与改组过程中,市国资委抓住贯彻国家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有利时机,结合深圳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出台了统一的有关员工经济补偿安置、土地资产处置、历史离岗人员遗留问题处理、资产损失处置等国有企业改革的“1+7”配套政策;同时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操作中把好企务公开关、员工安置关、资产处置关,基本做到了员工基本满意、国有资产不流失、银行债务不逃废。
此外,市国资委还勇于探索国有企业改制的新路子,主要采取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的方式,将产权制度改革与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使员工与企业形成新的利益共同体,既促进了企业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又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大部分企业做到了员工基本不下岗。通过三年的艰苦努力,基本上实现了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劣势企业有序、安全、快捷退出的目标。
国有经济对全市经济社会贡献不断加大
在坚决果断地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的同时,市国资委还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支持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国有企业的发展,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国有经济对深圳经济社会贡献不断加大。
据统计,目前分布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的国有净资产,已经由2000年底的169.22亿元增加到2005年底的356.35亿元,所占比例由43.34%增加到67.36%。目前,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重要领域的优势地位突出,在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在城市电力供应和水务、燃气、公交服务等方面,国有企业承担了全市70%以上的供电量,特区内90%以上的供水业务及99%的污水处理业务,全市100%的管道气和30%的瓶装气业务,特区内50%的公交大巴、45%的跨区公交大巴以及全市60%的长途客运业务;在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国有企业拥有全市唯一的航空港,承建和运营了深圳地铁1号线,在深圳市公路网建设和公路运输中承担着重要角色,为盐田港和其他重要港口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了基础设施和物流系统支撑等。
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取得重大进展
近几年来,在做好一般竞争性领域劣势企业国有资本退出工作的同时,市国资委紧紧抓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这条主线,通过国际招标招募、债转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进程。
2003年,能源集团、水务集团、燃气集团、公交集团、食品总公司等5家企业率先在全球范围招标招募战略投资者,通过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的国际招标招募,成功引进了国内外著名大型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引进外资78亿元。与此同时,还成功完成了特发集团、赛格集团、外贸集团、龙飞公司等4家企业债转股工作,涉及债转股金额33.6亿元。
此外,市属上市公司重组也取得了重要突破,基本实现了上市公司重组的阶段性目标。在重组中市国资委按照“产业第一”的原则引进了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实力强的战略投资者,从根本上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质量,受到了证券市场和各方面的好评。目前,除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政策专营领域和履行特殊职能的企业中保持部分必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外,市属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多元化工作正进一步推进。
左上图: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重要领域的优势地位突出,在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圳商报记者甘跃飞摄
编者按“十五”期间尤其是近三年来,深圳国资国企工作全面走上正轨,国企改革涉及范围之广、改革力度之大,在深圳国企改革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国企发展取得经济效益之大、质量指标之好,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名列前茅。
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工作重点转移之年。从今年开始,我市的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将实现从“以结构调整为主,在调整中发展”向“以发展为主,在发展中改革”的战略转移。在这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时刻,我们回顾“十五”期间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艰难历程与瞩目成就,更有助于明确我们未来五年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有助于坚定我们实现“十一五”期间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深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沿革
1987年,以设立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为标志,深圳迈出了尝试构建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的重要步伐,企业国有资产由分散管理转向集中管理,国有资产收益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收缴和使用,与公共财政预算分开。
上世纪90年代早期,以组建原市国资委、国资办和实行企业无行政主管部门改革为标志,形成了原“三层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的雏形,企业由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转向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主体,探索实现了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初步构建了一套以出资人管资产为主的制度体系。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企业领导人员任免权下放和一系列监管制度的实施为标志,“三层次”管理体制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操作上与《公司法》相衔接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在出资人层面实现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
2004年,为了与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相适应,为确保出资人职能的统一行使,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资产运营的统筹规划及协调实施,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多年来调整与改革的实际情况,成立了新的市国资委,实现了由“三层次”向“两层次”的体制转变。
未来,市国资委将进一步探索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能的更有效方式,逐步转向一手抓资本运营,加快国有产权市场化有序流转,促进国有资产快速增值;一手抓管人,选好、监督好产权代表,由重过程监控转向重绩效考核结果,将企业重大决策权逐步完整地授予规范运作的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