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15岁的少年辍学后为有钱吃喝玩乐,竟然持砍刀、电棍抢劫。日前,红桥区法院分别以抢劫罪依法判处二人有期徒刑5年半和5年。
二被告王某、孙某辍学后整日在社会上游荡,为获取吃喝玩乐所需的经济支撑,年纪稍小的王某提出抢点钱花,孙某表示同意。
去年1月23日晚11时许,两人携带工具来到某高校后门处,遇到被害人白某、赵某从该校出来,二人掏出砍刀、亮出电棍放电威胁被害人交出财物。后二人从白某衣袋中翻出现金50元、手机一部,从赵某衣袋中翻出现金200余元、手机一部后逃逸。
同年5月11日,二人又窜至子牙河桥平津战役纪念馆附近的河堤上,抢劫高某等4人的手机后逃逸。
6月17日,被害人在网吧发现王某并报警,警方将二人相继抓获。记者吴彬通讯员王洪杰/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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