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已不足10天。昨日,省文化厅助理巡视员、文化市场与电影处处长杨汉林接受记者专访,结合湖南的实际情况对新条例进行解读。他首次明确表示,湖南歌厅有别于其他地方的歌厅,因而田汉大剧院、琴岛歌厅等类型的歌厅将不纳入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田汉等歌厅不纳入管理范畴
新条例规定,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杨汉林表示:“湖南歌厅具有自己的本土特色,有别于其他地方的歌厅。它并非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而是类似电影院一样的供观众欣赏节目的地方。因而,特殊情况应该特殊处理。对于田汉大剧院、琴岛歌厅、大中华歌厅等这一类型的、只对观众提供一台大型综艺节目的歌厅,我们不将其纳入新《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管理范畴,而是会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对争议颇多的酒吧,杨汉林说:“我注意到了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所说的酒吧不包括在娱乐场所之列的说法。如果即将出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该说法以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和规定,那么湖南方面将根据各酒吧的实际经营项目对其进行较为合理的界定。对于只供市民聊天、喝酒的酒吧,我们不会按新条例进行管理。反之,如果酒吧中涉及到KTV、综艺节目表演等经营项目,我们会将其视为娱乐场所并对它予以严格管理。”
新条例不具有追溯力
老娱乐场所不会直接取缔
刚刚颁布的新条例首次明确规定,居民楼、博物馆内,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等一系列地点将不能开设娱乐场所。那么,对于众多与新条例规定不符合的已开业的经营性娱乐场所,文化管理部门将如何处置?对此,杨汉林认为:“现在确实存在一部分过去审批的、与新条例规定不相符合的娱乐场所。由于新条例对已开办的娱乐场所不具有追溯力,对这些场所,文化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对其的消防、安全管理,不会直接予以取缔。不过,在新条例颁布后新设立的文化娱乐场所都必须严格遵守该规定。”杨汉林还透露:“新条例还严格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如果发现有违反此规定的,欢迎市民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期待配套规定出台
给业主一个缓冲调整期
3月1日新条例即将实施,但文化管理部门不会自3月1日便开始对娱乐场所的超时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办证、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等新规定也将适当延后落实。杨汉林坦言,新条例中的很多规定并不是特别具体,现在文化部也正在抓紧制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娱乐场所行业技术标准》,预计4月中旬出台。“所以在这些配套规定没出台之前,我们很难立即按新条例对娱乐场所进行管理。而且由于是新条例,我们也需要一个宣传、学习的过程,同时也应该给经营业主一个缓冲、调整期。”本报记者
陈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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