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调查总队发布的消息,截至2005年末,山东省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4.47辆。
统计显示,2000年末,山东省城镇居民家庭百户拥有家用汽车仅为0.19辆,到2005年末百户已达到4.47辆,5年时间,城镇居民家用汽车百户拥有量增长了22.5倍。
居民家用汽车的增加,带动了相关支出的快速增长:车用燃料支出人均45.18元,增长63.3%;车辆使用税费支出人均17.50元,增长46.9%;维修费支出人均15.63元,增长28.5%。在交通工具中,助力车消费增长也较快,全年人均支出36.47元,增长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