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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鲁超国 实习生 温丽娜 楚小涵
本报2月22日热线消息本报19日A5版报道了《20小时,帮走失女孩找“家”》一文后,济南历城区仲宫镇的一名男子到医院认领,说自己曾收养过这个女孩,但是由于没有合法的收养手续被医院拒绝。而历城区董家镇的一户人家,确认女孩是他家七年前走失的家人。
20日,记者见到了来自仲宫的男子刘某。他说,去年12月份的一天凌晨2时许,他见到这个女子神志不清,看上去很可怜,就收养了她。刘某说,在收养她的两个半月里,他一直请当地诊所的医生为其治病,共花费了1800多元。经过治疗,女孩生活基本可以自理。他也一直帮着女孩找家。过了年,刘某到当地派出所去给她办暂住证,当时民警告诉他这种情况是违法的,他不能收养她。后来,他就不知道她的去向了。
记者来到病房看到,经过医院的精心照顾,病人杨某比以前干净多了,精神也好多了。刘某见到她后情绪很激动,竟然哭着求她跟他回家,但被医生制止。杨某的主治医生曹医生说,经过药物治疗配合心理安抚,病人杨某现在情绪非常稳定,意识也很清醒,但是思维是紊乱的,问她什么具体情况她都不知道。因为刘某拿不出合法的收养证明和证据,医院本着为病人负责的态度,没让他把病人领走。
22日一早,历城区董家镇的杨先生一家人来到医院,经过一番仔细辨认,确认该女子是他们家七年前走失的家人。但医院表示不能立即让他们把女孩接回家。曹医生说,要经过他们镇里和村里开证明,还要经过派出所签字,他们才可以把人领走。
目前,走失女孩的家人正在为其办理相关认领手续。
鲁超国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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