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蕾)昨天召开的上海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六次(扩大)会议上传出信息,本市正式建立厂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和厂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企业党委是第一责任人,行政是第一执行人,工会是重要的推动促进者;违反厂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将被追究责任,接受处理。 市委副书记、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王安顺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安顺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本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他指出,2006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化之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要狠抓认识深化,不断增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党政组织,要自觉地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和实施科教兴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王安顺强调,不断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发展,重点抓落实。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公司法》,有序推进职工董事、监事工作,要扩大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实施面,逐步完善职工董事、监事工作运行机制,理顺和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职代会的功能定位和内在关系,充分发挥职工董事、监事的作用;要坚持把职代会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要高度重视转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企业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大力促进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有机结合,认真总结推广联席会议、三方协商机制、职代会和劳动法律监督四项制度实行整合的经验,进一步丰富非公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实现途径和方式。
王安顺指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始终抓好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长效机制。要认真实行厂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评估制度,进一步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立法工作,不断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制化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陈豪代表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副市长、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晓渡主持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