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首席记者王勇)昨天,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说,市内房地产开发用地,如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仍未动工,将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大连市开始向有欠缴及违规超建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追缴土地出让金。 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说,此次追缴范围包括市内四区欠缴土地出让金、擅自扩大用地范围、擅自改变用地使用性质、擅自增加建筑面积等各类经营性用地。
同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闲置土地,大连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如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仍未动工开发,将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要求有拖欠行为的开发企业必须在6月30日前缴清土地出让金。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说,拒绝按期缴纳的,将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不允许其进入大连房地产交易市场。
对有拖欠行为的开发企业,大连将对其新建项目不予供地,不为其办理土地登记、核发土地证书。不予办理、颁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其开发资质不予年检,开发项目不予竣工验收。同时,申请司法介入,对拒不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开发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其资产进行查封拍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