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界召开《物权法(草案)》研讨会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昨天,有50多名法学学者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研讨会,认为“《物权法(草案)》违宪”的说法不合理,该草案不是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主,而是坚持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
去年8月12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在网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认为《物权法(草案)》的基本原则违背了宪法,背离社会主义方向,要对私有财产实行特殊保护,违背了宪法中“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定。
在中国民法学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召开“物权法与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说,相对于以前的草案稿,去年征求意见的稿子就已经有了倒退。宪法已有“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的明确规定,《物权法(草案)》完全符合宪法精神和改革开放的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