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带着孩子到公园游玩时突然看到长相怪异的乞丐,车流行驶在交通路口时路边突然出现满身污垢的人要钱。在哈尔滨的街头,类似的镜头数不胜数。3月1日即将实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将被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去年9月份,哈市的孙女士去中央大街游玩,走到哈市道里区尚志大街附近时,突然不知从何处伸出一只手拉住她的右腿。孙女士回头一看吓了一跳,原来路边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乞丐目光呆滞地看着她,并指了指地下装钱的破碗,让孙女士施舍给他一点儿钱。孙女士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如何是好,最后只好掏出一元钱扔给了乞丐。随后,孙女士打电话报了警,她认为对方的行为是强行乞讨。
哈市的陆娟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她带着5岁的女儿逛街时,在哈一百附近看到了一个长相十分怪异的残疾人坐在地上乞讨,残疾人还向孩子招了招手,吓得女儿立即躲到了她的身后。
记者从尚志派出所了解到,在哈市道里区的中央大街、哈一百天桥等地时常会有各种各样的乞讨者出现,一些乞讨者变着花样地对市民进行纠缠或是强行乞讨,警方时常会接到这样的报警。但是此前没有法规对此进行约束,警方处理起来十分困难,如果不能找到在背后操纵乞丐进行职业乞讨的证据就无法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后,纠缠乞讨、胁迫乞讨将有法可依。(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