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月28日,记者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上获悉,我市今年还将预安排《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等12个立法项目。
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完成立法项目8件,与去年相比,今年预立法的项目不但多,而且与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 对今年的立法计划(草案),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提早准备,在去年就作出了相关的部署和安排,并广泛征集立法建议。今年12项立法项目,是对征集上来的111件立法项目建议充分论证,并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形成确定的。
今年我市立法计划(草案)中,正式立项的8件,预备项目2件,论证项目2件。正式项目包括:参照上位法并针对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此项目属于实施性立法,将对政府投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教育培训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今年市人代会上,很多代表对我市城市用水问题提出了建议,此次确定的立法项目中,就有《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近几年,我市环境噪声污染日趋严重,人大代表及广大市民对此反映十分强烈,《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也在立法项目中。
1997年制定的《沈阳市道路货运市场管理条例》,与2004年相继实施的国家和省相关条例部分内容不一致,今年要进行修订。此外,还将修正《沈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条例》、《沈阳市建筑工程保修条例》、《沈阳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这三个条例分别制定于2001年、1996年和2002年,对照《行政许可法》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清理性修改。今年,还要废止《沈阳市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审计监督条例》,1994年制定的这项条例,已适应不了现实需要。
预备项目包括:制定《沈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修订《沈阳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论证项目包括:制定《沈阳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修订《沈阳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这四个条例也都是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或制定或进行修订。
上述8件正式立法项目均须按照立法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它4件立法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待条件成熟时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边铁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