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为2005年发生的广告欺诈、霸王条款、产品质量、旅游纠纷等案件
时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何建安)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年的消费主题是“消费与环境”,但目前的消费环境依然存在诸多让消费者不满意的地方。 昨日,广州市消委会向社会曝光了2005年广州十大典型消费纠纷案。
“快美”大肆骗钱后玩失踪
去年3月中旬,市消委会接到10多位珠海消费者对广州快美纤体俱乐部珠海分部的投诉,反映他们先后与该部签定减肥协议,共交费10多万元。岂料该部收款不久即人去楼空。据当地工商部门调查,该俱乐部持的是临时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是租用的。市消委会到其广州“总部”调查,发现根本无此公司。广州市各区工商分局根据“快美”宣传广告纸上所列的分店地址进行检查,有的不存在,有的属无证经营。
房屋面积缩水开发商拒赔
消费者李某购买了广花路某花园一套房子,两年前领取了房产证。李某发现该证核准的建筑面积比购房时的预售面积少1.11多平方米。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应退还房款差额5300多元。李某多次找开发公司追讨房款,该公司却想推卸责任,让李某找另一合作公司。工商局和消委会调查发现,这一楼盘由新X开发公司和海X开发公司等合建,与李某签定购房合同的是新X开发公司,但这间公司已于2004年停业。海X开发公司却一直用新X公司的名义和公章发通知和发放房产证,遇到投诉就把责任推到已停业的新X公司身上。
美容店关门仍甩卖充值卡
曾在广州市有多间分店的“树一派”和“花田一道”美容店在去年四五月间纷纷关门倒闭,事前不仅不告知消费者,还在关门前继续向消费者游说买其美容充值卡。一些消费者已交款未做完美容项目,这两间美容店擅自把这些消费者“卖”到远在洛溪的“逸村”美容店,消费者要求退款被拒绝。经查,“花田一道”店与“逸村”店是同一老板所开。消委会认为“逸村”店接受了两关闭店的消费者,有义务承担责任,消费者要求终止合同并退款是合理的。
货物损坏承运公司拒担责
消费者李某去年7月托“合晟国际物流公司”托运两件价值共4000多元的乐器去美国,交托运费1450元。货运到美国,当地亲友收货时发现,两乐器已破损不堪,成两件废物,经当地邮政部门证实并出示了损坏证明。物流公司称只负责托运,损坏概不负责。市消委会认为,物流公司收了托运费,形成承运合同,未将乐器完好无损地运送到目的地,属违约行为,应赔偿消费者的所有损失。
电暖袋爆炸严重烫伤顾客
消费者张某去年3月使用顺德某公司生产的电暖袋取暖,岂料通电后突然发生爆炸,袋中飞溅出滚烫液体,沾在张某身上10多处,造成全身多处大面积烫伤。经医院治疗半年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仍未完全康复。张某要求该电暖袋的生产厂给予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消委会多次调查调解,生产厂家最终赔偿2.5万元。
宠物失踪托运方按斤论赔
消费者陈某委托某航空公司托运一只价值3000元的宠物狗从重庆到广州。该宠物装在一只牢固的笼子中托运,陈某抵达广州后去机场领取宠物,却被告知小狗已失踪。经多次交涉,航空公司答复只能按每公斤20元赔偿给陈某。陈某认为不合理,购买小狗的票据证实,该宠物是花了3000元购买的,承运单上也未注明遗失此狗只能论公斤赔偿。市消委会认为,航空公司如此赔偿不合理。
公摊面积无端增加起纷争
某小区200多业主投诉说,该小区开发商把配电房等原来未列入各业主公摊面积的部分建筑当成公摊面积,要求各业主交纳公摊费用。此纠纷曾经有关部门调查调解过,但未能平息双方的矛盾。业主们已在小区里拉横额、挂标语,向开发商讨公道。消委会认真调查后给予开发商和业主代表作出客观、公平的调解意见,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旅游巴士撞车25游客受伤
去年9月3日,消费者方某等25人参加广州市某旅游旅行社组织的越南游。25名游客乘坐中巴在未进入越南境内时,由于司机超速行驶与一辆集装箱货车相撞,全车游客受伤,其中重伤5人。事后,方某等要求旅行社退回全部团费4万元及承担全部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遭到拒绝。市消委会调查证实方某等投诉属实,召集双方调解,旅行社最终只同意退还一半团费,同时承担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消费者认为仍不合理。
超市人流挤倒老人致骨折
退休老人叶某夫妇去年9月28日去好又多棠下店购物,该超市正在搞大米促销活动,由于人流拥挤,叶某站立不稳,被挤倒于地,医院诊断为右股胫骨折。两老未够钱交住院押金,请好又多方面代垫被拒。最后由其子女从番禺赶至才交款住进医院。治疗至今,叶某仍未能下床自理生活。消委会调查认为,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超市应承担主要责任。
虚假公司修电器越修越坏
消费者张某、刘某等在维修家电时都遇到“精诚家电维修公司”的欺诈。刘某去年5月按报纸上“精诚”广告上的电话约其上门维修彩电,该公司人员先后维修两次,收费290元,把电视机越修越坏,原来能收25个台,修好后只能收7个台,再用几天,一个台也不能看了。张某找“精诚”公司修冰箱,收费250元,修后仍是老毛病,再找该公司,该公司要再收600元才维修,张某不同意,要求退还原交的250元,该公司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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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大行业被消委会点名批评 2200人次投诉房产业
时报讯(记者 叶静 通讯员 何建安 秦刚毅)
昨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公布了2005年(未含区、县级市消委会直接受理的投诉数量)十大被投诉行业,分别是:房地产业、邮购行业、旅游餐饮服务业、日用百货业、IT产业、家用电器及维修业、通讯行业、医疗行业、美容美发业、交通运输业。
房地产业投诉增加近八成
房地产业(包括商品房买卖、物业管理、房屋装修和建材、房屋中介服务等)共有2200多人次投诉,同比增加了将近80%。群体投诉的个案有所增加,其中相当部分涉及物业管理方面。被群体性投诉的楼盘有柏涛雅苑、金满家园、金满苑、华景园等。
邮购投诉约有520多人次。据查证,相当多所谓的邮购公司根本不存在。主要包括:中新电子通讯有限公司、港丰电子3G商城、深科电子市场部、南特电子通讯有限公司、环宇电子通讯有限公司、赛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广和购物中心等。
旅游业造成意外伤亡事件
旅游业约有430多人次投诉,投诉人次比往年有大幅增加。值得引起注意的有两个问题,一是发生一些旅游途中出现意外人身伤亡事件。二是特区游被骗的投诉有所增加。被投诉较多的旅行社有:广东羊城之旅国际旅行社、中国妇女国际旅行社等。
日用百货业(主要包括食品、家具、日用杂品、服装、鞋帽、首饰、化妆品等)的投诉比2004年略有上升,共接到200多人次投诉。
家电通讯质量收费问题多
IT产业(包括电脑、手机、宽带网、网上交易等)投诉190多宗。对宽带网、网上交易等互联网的投诉有所增加。这类“公司”有:广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宝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
家电及维修行业投诉共180多宗,主要反映的是家电质量、售后服务差。一些家电连锁商场不提供售后服务,一旦发生质量或维修纠纷,往往把责任推给厂家。另外,对四处散发维修广告的无证照维修公司的投诉也不少,主要有:“精诚家电维修公司”、“南粤家电制冷维修集团”、“岭南家电维修中心”等等。
通讯行业共收到投诉170多宗,对固话及固话提供的移动电话的投诉要比对移动通讯方面的投诉稍多。通讯业主要问题是:乱收费、重复收费、擅自为用户开通某些功能或擅自停机等。被投诉较多的声讯公司有:广州凌鑫达实业有限公司、东易声讯台等。
医疗业美容美发业乱收费
医疗行业的投诉比2004年略有上升,共有80多人次投诉。被投诉较多的仍然是一些小型诊所和小医院。一些治疗乙肝、增高等广告失实,治疗费、药费奇高。另外,对一些大医院的投诉主要反映是收费标准透明度不高等。美容行业共有50多人次投诉,被投诉的主要有:“快美”纤体俱乐部、已倒闭的“树一派”和“花田一道”美容店、番禺洛溪的“逸村”美容店等。
交通运输成新的投诉热点
共有50多人次投诉,这是在2005年新出现的被投诉热点行业。被投诉的主要是航空公司和物流企业。航空公司方面被投诉的问题有:飞机误点、承运货物丢失、票价问题等。对物流企业的投诉主要反映托运物件被遗失、弄坏、延误送达目的地等。被投诉的物流企业有:合晟国际物流公司、万全通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城市快车货运有限公司等。
虚假广告是诈骗最大黑手
消委会统计显示霸王条款和产品质量的投诉紧随其后
时报讯(记者 叶静 通讯员 何建安 秦刚毅)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消委会获悉,去年全市各级消委会共收到消费者投诉4180件,已解决3197件,不予受理294件,解决率达82.25%。涉及金额约6800多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3700多万元。其中虚假广告引发的投诉排在投诉首位,其次是霸王条款依然普遍存在。
据悉,在去年的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369宗,占13.88%,家用机械类47宗,占1.78%,百货类250宗,占9.39%,房屋及装修建材类204宗,占7.66%,农用生产资料1宗,占0.05%,服务类1653宗,占62.15%,其他商品类136宗,占5.09%。
从投诉问题性质分类情况显示,2005年与2004年一样,关于“广告”、“合同”、“质量”的投诉分别排在前三位。第一位是虚假广告或广告内容不实的投诉,有708宗,比2004年的830多宗下降了约二成,占总投诉量的26.63%;第二位是涉及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霸王条款等问题的投诉,有540宗,比2004年同类投诉的320宗上升了将近70%;排在第三位的则是反映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差等问题的投诉,有524宗,与往年同期相比约上升了一倍,主要以手机、家电等投诉较多。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