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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康王素娟)今年28岁的大龄打工妹黄小姐,半年前好不容易谈了个对象,因为把男朋友带回工厂过夜,工厂就把她给开除了。3月7日,黄小姐经与厂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正式委托律师向人劳部门申请仲裁。
大龄打工妹:莫名被开除
黄小姐是川妹子。据黄小姐称,她2002年12月来海口,受聘于海南海岛实业有限公司下属的中怡建材水泥厂,从事化验工作,月工资约900元。今年2月15日,水泥厂一负责人袁某通知她不要再来上班了,也没有跟她解释开除她的理由,只给她补发了2月15日至2月30日(15天)的工资。黄小姐多次找海岛公司交涉未果,而厂方一直也没有跟她讲清开除的原因。
厂方负责人:她带男友到单位过夜
昨天上午,海岛公司有关负责人杜某在电话中向记者介绍,黄小姐平时不注意自己的行为,有时带男朋友到水泥厂的女工集体宿舍过夜,影响不好。厂里曾跟她说过此事,但她没有改变。因为水泥厂没有单独的女工宿舍,原来8位女工共居一室,黄小姐带男友来过夜,肯定会影响到其他女工的正常休息,违反了工厂的规章制度。工厂这才跟她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未果: 打工妹将申请仲裁
黄小姐告诉记者,工厂就为她带男友一事开除她,这很不合理。此前,厂里后勤管理人员还对俩人同居另外收费,厂里并没有明文规定。现在突然因此事开除她,她觉得不公平。同时,工厂开除她,还涉及有些应得的补偿也没给,多次与厂方协商无果,现已写好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拟向中怡水泥厂或海岛公司索赔解聘补偿金2850元、三年来的加班工资6840元等共计12000多元。另外,还要求以上单位补缴她工作三年应享有各项社会保险。黄小姐将于8日到海口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公司负责人杜某称,海岛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规来处理此事。
律师观点:应关心大龄女青年爱情
本报法律顾问秦和民律师认为,如果工厂没有明文规定,工厂以女工带男友回宿舍住宿就开除,显然是不对的;如果工厂提前有规定,那黄小姐就属于违反厂规厂纪,可按规定处理,并不一定要开除,但也要看其厂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作为企业在管理时,应当多照顾一些大龄青年,尽量为他们的婚姻生活提供便利。女打工族情感问题应引起重视 本报记者 陈康 摄
打工在外的女人:离夫别子外地打工
“要说一个成熟的女人几个月里对性欲都没有半点需求,那是假的。但丈夫不在身边那也只能忍着点了。”3月7日,彭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彭女士告诉记者,1998年她和丈夫从湖北来到海南帮人养鱼。那时,夫妻两人每年收入上万元,生活过得还不错。可天有不测风云,去年9月,丈夫在工作中不小心扭伤了腰部,虽然花钱将腰伤治好了,可医生说再也不能干重活了。她和丈夫只好回老家,但孩子还在读书,得有人养家。过完春节后,她来到海口找工作,正巧金盘一家工厂正在招工,就这样她成了工厂里的一名员工。但独自一人在外打工的日子却很难熬。
彭女士说,打工都有2个月了,每当黑夜降临,孤单寂寞的阴影时常笼罩着她,生理上更是让人难于忍受。特别是放假时,看到成双成对的男女亲热的背影,她就觉得很难受。她说,她是个很传统的女人,不可能像男人一样在外面找个女人发泄一下。但有时自己心里也很矛盾,传统守旧与生理需求常常会碰撞。
打工在外的女人:为了家庭放弃事业
“有过性生活的人与没有过性生活的人是没法比的。虽然不能把这当成生活的主要部分,但夫妻间性生活是不能被忽视的。”苏女士向记者坦言。
3月7日,记者向苏女士表明采访用意后,刚开始她显得有点羞涩,慢慢地才打开了话匣子。苏女士说,在20岁那年,她嫁给了丈夫。第二年生下了一个女儿,现已经6岁了。也许是别人说的没错,女人只要一闲着没事就经常找老公的茬,两人是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2004年底,经朋友介绍,她离开海口到三亚一家装修公司工作。她才是20多岁,风韵犹存。平时,越是异性朋友献殷勤,越是让她勾起对丈夫思念。白天工作忙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可一到晚上或是情人节就寂寞难耐。有时异性的不轻意触碰都引发她的性欲。为了压抑欲望,她拼命地工作。她还学会了发泄性欲的方法那就是自慰。她说,夫妻长久分居会影响婚姻幸福。2006年1月,她只好放弃事业,离开了三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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