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 黄长满 报道
三八节前夕,浙江省质监局对部分美容院使用的美白祛斑化妆品进行突击检查,结果发现该类产品多数汞超标,最严重的超标7万多倍。
《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规定,化妆品中汞含量不得超过1mg/kg,眼部化妆品不得超过70mg/kg。 浙江省的质监部门抽检了10种祛斑产品,有9种产品因汞超标被判不合格,其中在杭州汽车东站一家化妆品销售店销售的一种不知名的祛斑产品汞含量超标7万多倍。另外,杭州樱资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售的美白祛斑产品,因数量大、汞含量严重超标,被紧急“通缉”。
在杭州樱资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发现的、标称为“南京禹娲生物保健品厂”生产的“特效祛斑霜”,被测出汞含量超标近4万倍。为此,浙江省质监局已向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发出紧急协查函,请求组织力量对生产厂商进行检查。
专家介绍,在美白、祛斑产品中大剂量添加汞,虽然短期内“美容”效果好,但长期使用会致面部色素沉淀,并损伤神经、消化、内分泌、泌尿系统,引起慢性汞中毒,患者可出现精神异常,还能通过母体传染胎儿。(4版《民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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