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长助理、省森工总局党委书记张效廉说,“十一五”时期,是森工系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时期,森工系统的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振奋精神,抢抓机遇,高扬“又快又好发展”主旋律,不断开创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张效廉是在9日上午召开的全省森工工作会议上讲这番话的。
张效廉说,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科学规范、有序运作的市场机制。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重点集中财力,搞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产业发展项目的对接。以森林资源、林副资源、林地资源等,吸引社会游资、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家等共同参与新林区建设,将资源有效转化为资产,进行市场化运作。
张效廉强调,各森工企业,要在进一步完善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基础上,重点突破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森工系统各项改革要在总体设计的基础上,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一是深化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对商品林要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兼顾生态效益,努力提高林地生产力。二是深化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改革。继续深化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承包责任制,将829万公顷有林地及山上资源按资产管理、资本化运作,兼顾山上、山下职工,林地按远近进行统一分块承包,吸引大型企业参与竞价承包、反租倒包,使广大职工群众管护有林子、承包有责任、经营有利益、致富有项目,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加强伊春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和鹤北森林资源管理分局改革试点的指导、服务工作。三是加快森工内部政企分开改革。按照“人大立法授权、政府依法派出、森工区域管理、内部政企分开”的设想,把社会管理职能、公共服务职能和国有森林资源管理职能从森工企业中剥离出去,推进总局、林业局、中心林场的内部政企分开,实施管委会统一管理,并依据政策法律和经济规律授权森工企业经营,且相应享有出资人、资源所有者权益。同时加大机构改革和公务员过渡工作,使企业彻底“瘦身”,减员增效。四是加快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富余职工的安置是建设林区和谐社会的一个关键问题。实施天保工程,对14.5万名富余职工进行了一次性安置。目前,森工林区国有企业还有富余职工8.1万人需要分流安置,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还将产生富余职工。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完善用人、用工机制和劳动力转移机制,分流安置富余职工。
来自伊春、牡丹江、松花江、合江等林区的40个林业局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出席了会议。(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