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永平 王明浩 朱隽 原国锋 安洋 提高煤矿企业的准入门槛,不够条件的坚决不让进来 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煤矿事故,主要还得靠企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必须真正到位 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再不能要带血的煤了!”两会期间,人大代表道出了人们共同的心声。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政策措施关键在于落实。代表们分析煤矿安全事故的原因,并纷纷就如何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提出了建议。
“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必要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的准入门槛,不够条件的坚决不让进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以祥代表说,“因为煤矿是规模经济产业,煤矿太小根本无力在安全生产上进行投入,如果受利益驱动经常带‘病’生产,就会导致大量的安全隐患。所以,要加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鼓励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兼并改造中小煤矿。”他还建议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的同时,给煤矿企业增加一个考核指标———百万吨煤死亡人数。
“企业是安全责任的主体,要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煤矿事故,主要还得靠企业。”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董事长杜复新代表说。
“政策、规章、制度只有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工作面上,才能真正起作用。”杜复新说,“一个煤矿有1000工人,其中999人重视安全,但只要有一个不重视,就可能酿成重大事故。所以,加强现场管理是第一位的。”
“没有过硬的技术和先进的设备,安全只能是纸上谈兵。”杜复新说,煤矿企业必须在安全方面舍得投入,在做投资预算时,应该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同时,要重视对煤矿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养。
“安全是永恒的主题,不能热一阵子冷一阵子。”云南省昭通市委书记邓先培代表说,“安全生产必须有长效机制。”邓先培介绍说,昭通在安全生产上有过历史教训。现在昭通的安全生产由政府一把手负责,把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到基层,县乡村都要建立安全监管组织,市政府还要求企业要建立安监机构。在加大对小煤矿关闭力度的同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对于煤矿通风条件、危险路段标识设置等情况加强监督、定期检查,把关口前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只有真正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才能从根本上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邓先培说。
《人民日报》 (2006年03月12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