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租来的土地、地上打了几口井、砌了一段围墙、伪造几份文件、加上天花乱坠的广告,凭着这些,王文阁、张春华、王有春三个只有小学、初中文化的人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疯狂集资6500余万元。
昨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集资案。
三“首脑”各司其职
昨天上午8时,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走廊已被挤得水泄不通,原定在11日法庭开庭的该案被迫挪到三楼能容纳数百人的大法庭开庭。上午9时该案开庭,随着以王文阁、张春华、王有春为首的13名被告人依次站在被告席上,这起非法集资闹剧一一再现。
39岁的王文阁是沈阳人,只有初中文化,家住铁西区。2003年11月,王文阁与张春华、王有春合伙在通辽注册成立“通辽群星养殖基地”,准备在沈阳等地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他们首先进行了职务分工,王文阁做集团老总,负责集资额的支配使用,并以养奶牛名义协调通辽当地有关部门关系;张春华任养殖基地总经理,负责养殖基地筹建及有关手续的办理;王有春任经营部经理,具体负责集资的手续等工作。制定高额回报利息的诱饵
2004年1月11日,张春华同通辽科尔沁区丰田镇石家窑村,签订了租地1000亩合同(租期30年),预交了5年租金9.5万元,作为养奶牛养殖用地。随后,他们在租用地上打了几口井,砌了一段120余米长的围墙。
经过初步准备,3人制定《奶牛散养培育入股托养协议书》,规定投资者每投资一头奶牛为16000元,由公司出场地,奶牛的所有权归投资者,投资者委托公司托养。奶牛的产出,如牛奶、牛犊归公司所有。集资每两个月为一个周期,月利为10%,第一个月返还利息,第二个月返还本金及第二个月利息。集资者两个月到期后可获利出局,也可以重新投资进入。为骗取集资者的信任,王文阁、张春华等人于2003年11月相继伪造了文件,并通过关系私自加盖了通辽市开发区管委会等政府部门的印章,以此作为欺骗集资群众的文件资料。
大造声势骗来6500多万
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投资,他们还从积极参与集资并能拉来集资的人员中挑选了12名集资骨干,绰号“四梁八柱”。这12个人都被任命为业务经理,积极配合王文阁、张春华等人的“工作”,在沈阳等地大搞非法集资。
2004年3月20日,为达到造势目的,王文阁、张春华举行了大规模的养牛基地奠基仪式,并在当地进行了一系列的虚假宣传。沈河区居民张某,生活非常拮据,多年省吃俭用攒下15万元买房钱。2004年6月,他在一位“朋友”的劝说下,先后将15万元购房款投了进去。到最后才知道被骗了。
到了后期,养牛“神话”越吹越神,在一头牛没有的情况下,王文阁、张春华等人谎称公司正在建立千头奶牛养殖基地,可进行牛奶深加工,市场前途广泛等等,使集资群众对其经营规模和获利前景深信不疑。
2004年11月,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将王文阁、张春华、王有春等人抓获。检察院指控:从2003年12月起到2004年10月案发时止,13名被告人共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6583万余元,返还给储户的有5000余万元,共计被骗上千人次。
“领导”相互推卸责任
昨天上午,王文阁作为第一被告人首先接受审讯。对于检察院指控他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项罪名,王文阁感到很冤枉:“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我就是想开公司干事业。”当公诉人质问王文阁一些公司运作和吸收存款的细节时,王文阁将责任全部推到了手下人身上:“当时这些具体工作都是由张春华负责的,我全不知道。”张春华接受审讯时则辩称:“一切都是王文阁一手策划的。”昨日庭审仍没结束,预计此案将会审理到3月16日结束。记者刘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