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人大代表呼吁政府部门对“以房养老”展开调研。他们认为,现在“养儿防老”难度越来越大,“以房养老”是改善养老问题的“最好解决方式”,“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如果你今年60岁,拥有一套价值60万元的住房,那么你可以每月从相关机构领取一定数额的生活费,你去世后,这套房子就归那家机构所有。
“以房养老”模式也叫“倒按揭”。“倒按揭”最早起源于荷兰,发展最成熟的是美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美国新泽西州一家银行创立“倒按揭”以来,如今已在西方一些国家走俏。但这一招在中国一定行得通吗?未必!
首先,我们的社会好像还没有到大家都“弃老”的程度。如果老人不顾亲情,独自办理“以房养老”,会给人造成“子女不孝”的感觉
其次,目前能接受以房养老的只是极少部分家庭,只有当一些老人将这笔财产交给子女却又得不到子女的照顾,老人的生活面临很大风险时,才会出此下策,谁愿放弃亲情和关爱来换取现金?
第三,家庭也需要可持续发展,对许多老人来说,辛辛苦苦一辈子好不容易攒下一套房,到老了,却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它折射出的是中低收入群体深深的无奈,绝不是一种潇洒。
况且,倒按揭的难点还在于,虽然住房反抵押贷款有比较丰厚的收益,但风险也较大。比如贷款期限比较长,房产价值会发生变化,老人预期寿命和利率的不稳定性,房屋损耗等等,如何确定按揭利率还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我们能否换一种思路“以房养老”?到“廉颇老矣”之时,将房子存入“房屋银行”,然后参加社会化养老。把房屋交给“房屋银行”所得租金作为补充养老费,房子还可以“留与子孙”。何必去学美国人的什么“倒按揭”?
从根本上说,我们的社会,如果越来越多的民众被迫选择“倒按揭”养老,那将从另一面证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成功,这也提示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快改革,以使普罗大众过上和谐小康生活。(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