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因2004年11月衍生品交易巨亏5.5亿美元东窗事发而遭到指控的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油”)前总裁陈久霖最终还是无法逃脱牢狱之灾。昨日,新加坡初级法院对陈久霖作出一审判决,陈久霖涉及的6项指控被处以4年3个月监禁以及33.5万新元的罚款。 控辩双方均有10天的上诉期。法庭允许陈久霖4月11日开始服刑。本报记者张良
陈久霖的辩护律师王赐安说,主控方和辩方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量刑上,律师团觉得陈久霖不应该受到太严厉的惩罚,而主控方的观点相反,认为陈久霖应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现年44岁的陈久霖去年6月初被新加坡警方逮捕,并被控包括欺诈、局内人交易、制造假信息等15项罪名。陈久霖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在新加坡初级法院出庭受审,庭审时间原定为2天,但由于控辩双方交锋激烈,故庭审时间延长了一天。
在庭审过程中,陈久霖对制作虚假的2004年度年中财务报表、违背公司法规定的董事职责、在200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巨额亏损、不向新交所汇报公司实际亏损、欺骗德意志银行和诱使集团公司出售股票等6项指控认罪,并希望能进行认罪协商,法官当时表示将在宣判时把其余9项控罪一起考虑。
据悉,陈久霖所认的罪名包括1项触犯刑法、1项触犯公司法和4项触犯证券期货法。其中5项控罪,最高刑罚是监禁7年和最高25万新元的罚款,法官就其中一项控罪,给他最高刑罚25万元罚款。若陈久霖无法缴纳这笔罚款,则必须以坐牢至少22个月代替。
1997年开始在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出任总裁的陈久霖,涉嫌主导公司进行石油衍生性商品操作,结果导致公司蒙受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却未依法对外揭露这项信息,还把部分股权卖给淡马锡等,直到2004年底11月中国航油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破产,全案爆发,陈久霖遭到停职处分。今年3月,陈久霖递出辞呈,并获得中国航油新经营层批准。
与此同时,新加坡高等法院昨天也对中国航油重组计划进行听证会。据中国航油律师PatrickAng透露,法院已经批准这项引入BP和淡马锡两大投资者,为中国航油注资1.3亿美元的重组计划,公司希望3月底能正式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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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孙立坚认为,从中航油巨亏事件可以折射出三方面的问题。首先,金融衍生业务是金融创新的一种模式,若运用得好,不仅可以有效规避风险,而且对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可以发挥相当大的作用;但如果一旦处理得不好,则后果将不堪设想。这就要求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对其规范、引导和监督的同时,国内企业在企业内部也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管和保障体系,使金融衍生业务健康顺利开展。
其次,长期以来,中国表现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对市场价格变化应变能力相对较差的弱点。此次的中航油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看作是中国企业为打进国际市场所付的“学费”。为此,今后中国的企业有必要在这方面加强学习,以吸取更多的经验。
再次,混业经营必须要有专业知识作为基础,不能“把手伸得太开”,看到别人都在做什么,自己不管不顾也去做,中国企业尤其是中国的海外上市公司应该明确自身的强项究竟是什么。若决定从事某项主业之外的业务,是否可以考虑成立一个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团队去开展有关业务,这样也不至于发生像中航油巨亏事件这样的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