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记者何涛通讯员彭惠兴、朱裕波)昨日深圳市工商局龙岗分局对外通报了该局自展开“清无”行动以来遇到的首宗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工商登记的案件。当事人罗某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罗某近日向该局平湖工商所递交的申请设立一“个体电子加工厂”的材料时,其中的环保批文被发现有造假嫌疑。经调查后,工作人员发现罗某不仅提供的环保批文是伪造的,而且其提供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也系伪造的虚假合同。
罗某的行为属于提交虚假证明文件骗取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