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尹书月)从本月中旬开始,灵寿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采矿行动,一大批非法采矿挖掘机、装载机被扣押,非法采矿洞口被炸毁,200个无证非法“黑”矿场被彻底取缔。与此同时,由于我省尚未制定出非法采矿价值鉴定管理办法,使得当地有关部门在对非法采矿者追究刑事责任方面显得束手无策。
据了解,灵寿县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全县共有11类41种500多个矿产地,主要矿产有铁、金、银、云母、花岗岩、石英等,共有矿带41条,预测总储量在2亿吨以上。
3月25日,记者在灵寿看到,各个通往矿区(林区)、矿点的主要路口均设有检查站,从公安、国土、林业旅游、水务、工商等部门抽调的百余名执法人员,对进入林区、矿区的挖掘机、铲车等大型设备及运输铁矿粉的车辆进行检查。据灵寿县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长米合作介绍,按照统一部署,矿区内所有非法采矿设备、机械要在5天内全部“下山”撤出矿区;对逾期在矿区内无正当理由滞留的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设备扣押审查;对逾期没有下山的采矿设备强行拆除捣毁;对逾期拒不拆除的非法选矿场、小电碾及配套设施强行拆除并没收。
“灵寿境内那些非法采矿场(点)最多时有上千个,参与非法采矿人员上万人,经过去年的严打整治,目前总共不超过200个非法采矿场(点),在这次统一行动中已全部被取缔。”据灵寿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该县共计炸毁、拆除、没收非法采矿设备300余台,拆毁房屋100余间,割断电线20000余米,拆除变压器8台,炸毁非法采矿洞口100余个,扣押非法采矿挖掘机、装载机50余台,罚没100余万元。
然而,相关部门对非法采矿的打击目前仅是停留在捣毁、扣押机械设备层面上,对于违法当事人难以进行进一步处理。调查取证难、履行程序难、处罚难是执法人员面临的难题。
“我省目前尚未制定出非法采矿价值鉴定管理办法,使我们难以对非法采矿者追究刑事责任,对大范围、小规模群体性游击式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显得软弱无力、无计可施。”当地执法部门一名负责人发出如此感慨。他们希望河北省尽快制定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价值鉴定管理办法,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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