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名办:外滩为非道路名,类似招牌易造成误导
记者钟晖
晨报讯“中山东一路12号门牌旁边同时挂有‘外滩12号’的牌子,请问‘中山东一路’是否也可以称作‘外滩路’?”黄浦区地名管理办公室近期曾接到这样的咨询。 地名管理专家说,“外滩”不是道路名,而是片区名(类似于“徐家汇”)。如果将“外滩”编号,挂牌在建筑物门口,“外滩”就仿佛变成道路名称了,容易造成人们找路的不便。
记者昨天从中山东一路、北京东路口出发,沿万国建筑群一侧的道路一直走到新开河路口,沿途首先在汉口路附近的中山东一路12号建筑物门口墙上发现了“外滩12号”的牌子。该牌质地讲究,十分醒目,且就挂在“中山东一路12号”的门牌号旁边,该建筑物门口还竖有一块“外滩12号咖啡厅”的招牌。据门口保安介绍,“外滩12号”的牌子好几年前就挂出了。
记者此后在广东路近中山东一路路口的两幢建筑物墙上,发现分别有“外滩三号”的牌子,中山东一路上的建筑物也相应出现“中山东一路3号”的门牌。记者接着在中山东二路观察,没有看到“外滩×号”。
针对“外滩×号”的名称是否规范的疑问,市地名办认为,首先要弄清“外滩”这一地名概念是指什么。
《上海市地名志》明确写着:“外滩位于黄浦区东部,东滨黄浦江。原泛指十六铺、中山东二路、外马路交汇处至苏州河之间沿黄浦江两岸的狭长地带,现南端约起自新开河。”根据该概念可以判断,“外滩”不是道路名,而是片区名(类似于“徐家汇”)。如果将“外滩”编号,挂牌在建筑物门口,“外滩”仿佛变成了道路名称,很容易造成人们找路的不便。就像徐家汇,并没有“徐家汇×号“的名称,一旦出现“徐家汇×号”,公众寻找某个地址时可能会茫然失措。
另一方面,“外滩”与“×号”连用,无法清晰地确定地理位置,易造成误导。按照外滩的范围划分,外滩还包括了中山东二路,如果这条路上也有12号,并也挂出“外滩12号”的牌子,中山东一路和中山东二路就会出现两个“外滩12号”,其名称的指向性就会出现混乱。由此看来,一旦外滩沿线的建筑物或商铺纷纷采用“外滩×号”的叫法,势必会误导行人。
市地名办负责人同时提出,“外滩×号”的具体情况目前还有待进一步考察,如果它既不是门牌号,也不是建筑物名称,就有可能是店名(整幢建筑的某些楼层),它能否得到管理部门的认可,需要进一步研究。如“外滩×号”用作整幢建筑物名称,肯定不合法。按规定,建筑物的定名,应该经地名管理部门批准,“外滩×号”显然不符合建筑物命名规则。如果“外滩×号”的名称仅作为该幢建筑物中的某个商铺的商号,则不属地名管理部门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