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2日讯 昨天,正韬律师事务所的刘日明律师就读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案例回放:李先生的父亲已去世多年,前几天母亲也突患脑血管病去世。他清理母亲遗物时,发现母亲2万元钱的银行存折。 因为不知存折密码,银行拒绝办理提现手续。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律师点评:银行不给李先生办理相关手续是有法律依据的。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
案例回放:李某在一塑料厂工作,外地一个体户购买其价值一万余元的产品,并出具欠条一份,却一直不予偿还货款。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执行,李某想在当地法院起诉,问是否可行?
律师点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案只能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在打欠条以前有买卖合同的,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案例回放:蓬莱农民王某前几天将他人的果树砍倒几十棵。问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点评:公安机关首先应该委托有关部门对果树的价值进行鉴定,原则上损失达到1000元以上的就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案例回放:张女士和丈夫离婚后,孩子由男方抚养,但男方不让其探望。请问,张女士应该怎么办?
律师点评: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其采取法律措施。
(郑学文 晓娟 志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