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路桥的张女士在当地一家医院看病时,被小偷偷走了1000多元钱,让张女士耿耿于怀的是,在她和小偷扭打的过程中,离她不远的医院工作人员都没来帮她。
事情发生在4月5日那天路桥一医院的挂号大厅。 张女士正在办挂号手续,发现有个男人老是在她旁边蹭来蹭去。她暗中留了神,不一会儿,果然感觉一只手悄悄伸进了她的口袋。张女士一把抓住那只手,大声喊,抓小偷!当时,旁边没有其他病人,只有窗口里几个挂号小姐和不远处的三个导医小姐。
但是,没人帮她,小偷挣脱跑掉了。两分钟后,医院保安赶到,听到喊叫的病人也围了上来。根据医院监控录像显示,张女士和小偷至少扭打了15秒钟。
事后,张女士找过医院负责人,负责人的意思是“医院是公共场所,这个事情发生我们也没办法,警察要查的话我们也会配合。”“小偷是往医院里面跑的,如果她们(指收款小姐和导医小姐)帮帮我,哪怕只是一起喊,小偷是绝对跑不掉的”,这就是张女士最气愤的一点。
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说,这个事情医院要不要负责,关键要看医院是不是真的是“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而没采取任何行动。根据《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医患之间也是消费关系,医院有责任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碰到类似的情况,医院有义务协助和配合保障患者权益不受损害。
(记者肖菁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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