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一日电 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下发《关于积极参加和支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积极参加和支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意见》指出,积极参加和支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党赋予军队的新任务,是军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要组织部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意见》强调,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总要求,在确保完成教育训练、战备执勤、科研试验等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地方政府的统一规划,扎实做好支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传播健康文明新风尚、加强农村籍士兵民用技术培训等工作,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意见》指出,要坚持从部队实际出发参加和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本着就地就近、积极进取、量力而行、有所作为的原则,把地方所需、群众所盼和部队所能结合起来,稳步扎实地推进。要充分发挥军队优势开展援建工作,着眼部队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各级人武部门要积极发动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要把参加和支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结合起来,提高军队支援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
《意见》指出,统筹部队建设与援建工作,确保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各项任务和援建工作两不误。要根据地方对援建的需求和部队实际,研究制定支援计划,创造性地开展援建工作。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把完成当前援建任务与长期支援结合起来。要坚持求真务实,防止贪大求全、提过急过高要求,坚决克服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和做表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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