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严运涛、通讯员冯明)如今,“民告官”虽然不算新鲜事,但在这样的官司中,“当官的”真正出庭的在全省可不多见。
昨日上午,因一起行政案件,武汉市规划土地管理局汉阳分局局长闻应华坐在了汉阳区人民法院一号法庭被告席上。
据了解,行政案件中局长出庭应诉,在汉阳区尚属首次。
上世纪80年代,武汉和平风机有限公司租用汉阳区五里墩村委会一块50余亩土地。为转换该土地的用地性质,1998年,双方约定以和平风机公司的名义进行申报。2005年8月,武汉市规划土地管理局汉阳分局为和平风机公司核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在此之前,2001年10月,该局已为五里墩村委会在同块土地上的一栋违章建筑补办了建设许可证。“一女不能嫁二夫”。原告武汉和平风机有限公司认为,其已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要求撤销规划部门为五里墩村委会核发的建设许可证。首次走上被告席的闻应华认真地倾听,还不时记录着。整个庭审过程中,他很少说话,应诉主要由己方律师承担。
原、被告双方律师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
闻应华说:“从法律地位上来说,原告和被告是平等的。‘民告官’很正常,打官司也肯定会有输赢,作为‘行政一把手’没必要躲避,我没觉得面子上有什么过不去。况且,我对胜诉还蛮有信心呢。”
闻应华表示,如果以后还当被告,他照样会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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