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日报4月12日讯 4月9日至11日,以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司副司长王德辉为组长的调研组在我市对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据介绍,作为新安江的源头及上游地区,我市的新安江流域面积达6440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55.7%,平均径流量占下游千岛湖多年平均入湖总量的68%以上。 长期以来,我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2004年以来,我市全面启动生态大市建设,连续三年组织实施了生态建设考核,并将其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不上一个污染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2000年以来共否定污染建设项目37个,总投资约5亿元,关停污染企业76家,投入1.2亿元建设各类点源污染防治设施107套;同时以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为抓手,加强了农村污染防治,加强了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监管。多年来,为保护好新安江水体,我市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代价。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去年,我市委托国家级科研机构,以新安江流域为主体进行了“新安江流域生态共建共享机制”的课题研究,目前已完成研究报告的编制和专家评审。报告客观、定量地分析了多年来我市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投入情况、新安江水资源生态总价值及效益等,提出了“建立新安江流域生态共建共享示范区”的建议。研究工作和初步成果得到了国家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今年该建议已被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列为全国12件重点督办建议案之一。
国家环保总局生态补偿机制调研组对我市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对课题研究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迅速、细致,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走在了全国前列,为下一步制定政策等工作提供了很重要的技术支持,希望我市继续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进一步深化利用这一研究成果,共同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这一全新的课题。调研组专家还对我市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副市长何军、黄攸立,省环保局有关人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与调研组专家进行了座谈。(祁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