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种子被判侵权赔张铁林40万元
本报记者 彭信琼报道
印在福利彩票上的广告,未经许可用了张铁林扮演的“皇阿玛”形象照片。昨天,一中院作出一审宣判,金种子集团赔张铁林40万元。
2003年初,张铁林发现金种子集团从2000年11月以来,在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发行的“安徽风彩”福利彩票上刊登“金种子酒”、“种子酒”广告,广告中使用了他的肖像,可这种行为并未征得他的授权许可。
此外,张铁林还发现金种子集团未经其授权许可,在全国许多地方做的白酒商业宣传广告中使用了他的肖像,如在“种子老窖”的手提袋上使用了张铁林的肖像,在安徽、武汉、郑州等街头户外所做的“金种子酒”、“满房烧酒”广告牌中使用了张铁林的肖像等。张铁林认为,金种子集团擅自使用其肖像做商业广告宣传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为此,张铁林将安徽金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
一中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2003年的部分“安徽风采”福利彩票中,其彩票画面上使用了着清朝皇帝装的张铁林形象。张铁林手举金种子酒等瓶装酒,旁边标有“金种子酒要喝”、“君王无数、好酒不多”的字样,在安徽、湖北、内蒙古等地的副食店标牌、广告牌上,亦有类似使用张铁林形象的金种子集团的广告。
一中院认为,金种子集团未经张铁林的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着清朝皇帝装的张铁林形象做广告,构成对张铁林肖像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责任。即使广告中的人物形象表现为张铁林饰演的清朝皇帝的角色,仍然不能否认广告画面使用了张铁林个人肖像的事实。据此作出判决:判令金种子停止侵权,公开向张铁林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40万元。 (责任编辑:小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