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看过来
本报讯(张敏)今年,我省将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对2006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就业登记、报送。
昨日来自省人事厅的消息说,从今年起,经查实将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关系挂靠到人才中介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责任主要在学校和人才中介机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就业登记的范围为: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拟于2006年毕业的本、专科(高职)生(含电大普通专科班、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班)和非在职研究生;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原普通中专学校)2004年以前(含2004年)计划内招收的,拟于2006年毕业的中专毕业生。
毕业生就业登记类型分为以下10类:A类(已签约)、B类(有接收函)、C类(定向委培)、D类(灵活就业)、E类(升学)、F类(出国出境)、G类(国家地方项目)、H类(意向就业)、I类(暂不就业)、J类(待就业)。
凡在离校时有意向就业单位及其他灵活就业方式的毕业生,均应在本校进行意向就业登记,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意向就业登记表》,登记表由所在高校备案。凡在离校时有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毕业生,均应在本校进行待就业登记,高校在年度内要继续对这部分学生提供就业信息、短期培训等服务。?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