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日报4月13日讯 近日,宣州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招商引资及全民创业奖励规定》,以全面拉动招商引资实现新“起跳”。这个《规定》不仅硬性量化了对区内外投资者的奖励措施和标准,而且明确了区外投资者在政治、教育和生活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以人文关怀的理念为外来投资者营造了良好的兴业“软环境”。
《规定》明确:区内外投资者在该区独资或控股新办工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旅游开发项目,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以上、年度入库税金总额在20万元以上的,区财政在企业挖潜改造支出项目中安排资金给予扶持。对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工业、农产品加工和旅游开发项目的区外投资者到宣州区落户的单位与个人,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和3‰给予奖励,引进项目落户区工业园的,另增加1‰的奖励比例,对提供信息、参与谈判、帮助项目落户的引荐人,根据贡献大小,由单位在所得的奖金中提取20-80%的比例予以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