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高讯(记者林书喜)临高县东英镇和新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陈锡豪截留挪用贪污抗旱救灾款,并在去年台风“达维”来临期间不思抗风救灾,聚众杀狗吃一事,经本报报道(本报2005年11月1日1版)后,引起了临高县人大、县纪委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批示东英镇委纪委进行调查处理。
东英镇委下发的处分决定中称,经东英镇委纪委查实,2005年下半年,和新村委会支部书记陈锡豪利用职权,私自截留镇政府抗旱款3000元(此款调查后已交回镇政府)和县民政局下拨的抗旱救灾款6400元,其中弄虚作假将4400多元挪作他用,其行为性质较为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镇党委讨论决定,免去陈锡豪和新村委会党支部委员、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同时给予陈锡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