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15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后,我省中小学以及高校的学生因校方过失导致伤亡的一些事故,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从今年秋季新学期起,学校都要购买“校方责任险”。该险种是单位保险,按“谁办学、谁支付”的原则,采取学校出资、社会赞助的投保方式,不得向学生收取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