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昨天下午,宁波市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决定从4月起,在全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前五年查处568起
会上,宁波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唐一军强调,商业贿赂目前正处高发态势,商业贿赂行为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如银行、保险、图书推销、工程招标等。
据统计,2001年到2005年,宁波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568起,涉案金额5853万元;公安机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6起,涉案金额2118万元;工商系统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38起,涉案值9300余万元。今年1到2月,宁波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1起。
唐一军指出,宁波市将对财税、土管、建设、交通、贸易、卫生、国资、食品药品、金融等重点部门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尤其是工程建设和医药购销两大领域。
进黑名单企业将受严惩
宁波将从这些方面来打击商业贿赂: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机制。重点是要加快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建立黑名单企业数据库,对有商业贿赂问题的企业,统一登记在册,强化审计监督,并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加大在限制贷款,经济处罚,吊销执照等方面的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制度,动员群众反映和举办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