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小锋李忠家甘卫)近日,洋浦消防局通过洋浦中级人民法院强制将海南洋浦海发面粉有限公司3万元罚款划到洋浦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账户,使这宗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得以成功执行。
据了解,洋浦消防局在火灾隐患的监督检查、整改过程中,发现洋浦开发区内有部分单位未经消防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 海南洋浦海发面粉有限公司的洋浦海发面粉厂一期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经责令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洋浦消防局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责令洋浦海发面粉厂一期工程停止使用,并对海发面粉有限公司处3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但是,海发面粉厂一直拒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洋浦消防局便将拒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南洋浦海发面粉有限公司报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法庭听证,洋浦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洋浦消防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06年4月14日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