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经不住利益诱惑,渝中区国税稽查分局干部谢某竟与他人合开赌场“找大钱”,发财梦正做了一半便被抓获。渝中区法院日前判决,公务员谢某赌博罪成立,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其他几名合伙人也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公务员开赌场组成“董事会”
;去年初,谢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王刚(化名)。王刚虽是无业人员,但心中有“远大理想”———开赌场赚钱。王认为谢是公务员,人际网络宽,便将其列为重要合作对象。
王刚常对谢游说,赌场是一本万利的生意,若做得大了,一年赚的钱比当公务员一辈子的工资还多!“美好钱景”打动了谢某,谢决定加入。2005年3月起,谢、王和另一人吴某先后在渝中区临江门都市丽景31-7、8号房间、南纪门南滨大厦等场地非法开设赌场,“生意”很红火。由于“事业”需要,他们又将赌场转移至长滨路观音洞茶餐厅。
去年10月,又有余某和蒋某入股,并与谢、王、吴三人组成“董事会”。
被指控半年获利400万
谢某等人的赌场采用打“三官”的方式进行赌博,赌注每次300元~1000元,出现翻倍情况时,赌场按赢取金额5%抽成。据公诉机关指控,赌场经营半年时间抽成获利400余万元,5人分红几万至几十万不等。
去年11月29日,公安机关在观音洞茶餐厅检查时,将正在开赌的5人逮个正着,并当场缴获赃款6万余元、参赌人员数十人。
庭上,谢某等均承认了自己的赌博罪,但都表示自己分成没有那么多。法院认为,由于缺乏充分的证据证实5被告人实际分得赃款有400万,最终确认王某分得赃款27万,其中属谢某的部分尚未交付,余分得15万,吴分得20万,蒋分得4万,共计66万元。
经审理,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入狱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谢、余、吴、蒋分别拘役五个月,分别处罚金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