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4月21日电(记者姜雪城)尽管政府部门三令五申粮食直补金要发放到农民手中,可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兴隆乡好多农民到现在也没有拿到2005年的粮食直补款,攥在手里的只是一张抵缴农业税的“白条”。
海原县兴隆乡2005年开始实行粮食直补政策,每亩补贴标准为10元。据了解,早在当年5月,农村信用联社就采用“一卡通”方式将种粮直补资金兑付到了农民的账户上。然而,直到2006年初,兴隆乡好多农民才陆续拿到直补款存折,里边的粮食直补款已经被支取一空。
新生村西队农民赵宗武反映说,农村信用联社为种粮农民分户办理的粮食直补款存折,最先统一发放到了村干部手中,由于所有存折的密码都是6个零,结果直补款被村干部支取扣缴了2004年尾欠的农业税。他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46户农民盖章签名的单据,4713元种粮补贴全部被扣缴了2004年的农业税。
用农民种粮直补款抵缴农业税,新生村党支部书记赵兴国的解释是,当地经济落后,税费收缴困难。2004年,听说自治区来年要免征农业税,好多农民干脆拒绝缴纳农业税,村干部借款垫缴农业税1万元。因此,用粮食直补款抵税也属无奈之举。赵兴国说,这样的做法在周围几个村子也比较普遍。
兴隆乡的几名干部承认,2005年用粮食直补款抵缴上年农业税的现象,全乡7个行政村不同程度都存在。他们表示,村干部抵扣的粮食直补款归还了个人垫付农业税的钱。上面规定粮食直补款不能扣,但是,村干部垫付了大量的税款,向农民收取又非常困难,采取这种错误办法也是万般无奈。
据了解,2004年兴隆乡农业税征收任务为16万多元,当年仅仅征收入库7万多元,其中有不少还是村干部个人垫付的。由于9万多元农业税尾欠无法入库,当年44名乡干部第12个月的工资被县上扣发,直到2005年底才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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