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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了,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想起她躺在冰冷肮脏的厕所地下”
今年4月9日,在昌平区小汤山镇葫芦河村一个市场的施工工地,工人挖出了一具穿戴整齐、完整的尸骨。警方判断,该尸体埋葬时间在1983年以前,在1983年,这里是一工厂厕所。就在警方调查20世纪80年代豆制品厂员工时,4月11日,一年过七旬的老人范某来到昌平公安分局自首,揭开了尘封23年、由于不堪情妇的纠缠而引发的一宗误杀案。现场目击在建工地挖出完整白骨
4月9日上午10时许,昌平警方接到报案,正在进行一市场施工的工人在昌平区小汤山镇葫芦河村一废弃的厂房挖出了一具白骨。这具尸骨基本完整,尸骨穿着蓝色布衣、布裤外面还整整齐齐地穿着毛衣、外套。民警在死者的外衣兜里,发现了一个印着“八达”三个字的塑料钱包。在场一50多岁的老民警立即指出,“”这个字,是在1978、1979年第三次文字改革简化字时出现的,1980年前后使用。民警初步判断,该尸体埋藏的时间是在1983年之前。
警方走访了一些20世纪80年代即居住在此的上了岁数的村民和村干部,他们均表示不知此地曾埋葬过逝者,民警分析,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村里的老人告诉民警,1977年至2002年,这里是一座工厂,尸骨埋葬处原是这家工厂的厕所,1983年,厕所曾装修改造、将地面抹上水泥,之后就从未动过。峰回路转七旬老人自首认尸,痛哭流涕
民警经过走访了解到,从上世纪70年代以后,这个村里从来没有过无故失踪的人员。由于在1983年之前,京郊农村的发展还相对滞后,并没有形成大量的流动人口,因此警方分析,死者应该是葫芦村附近的人
为了确定尸源,警方走访了上百人,但一无所获。转折发生在发现尸骨后不久,2006年4月11日,一名头发花白的7旬老人范某走进了昌平公安分局,面对民警,他颤巍巍地说出了令民警震撼的一句话:“挖出的尸骨是阿珠,她是我杀的。”说完后,老人长长地吁了一口气,顿时老泪纵横,“23年了,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想起阿珠躺在冰冷肮脏的厕所地下,经常梦到当天的场景,噩梦天天折磨着我!”老人掏出手绢,泣不成声。尘封往事误杀纠缠情妇,埋进厕所
老人给民警们讲起了憋在心里长达23年的秘密,“和阿珠刚认识时候,她34岁,我们都有自己的家庭,我当时在别的村里一家豆制品厂当厂长,阿珠是厂里的工人。1982年10月的一天,阿珠来到我办公室找我借钱。当时屋里只有我一个人值班。根据规定,厂里的钱不能借给个人,可阿珠说着就搂住了我的脖子,并威胁我:‘如果你不给我钱,我就嚷嚷,让大家都以为咱们俩有不正当关系。’”范某解释,在那个年代,“作风问题”足以使他丢官,而当时阿珠与自己的模样,自己根本说不清楚。就在半推半就下,两人发生了关系,这种不正当关系持续了半年多,阿珠总是劝范某离婚。
1983年,为摆脱阿珠的纠缠,范某申请到葫芦河村的那家工厂。可阿珠竟然找到了工厂。“1983年4月26日,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天,阿珠又来找我,要我离婚,当时我就把她往屋外推,正好屋外有一个大铁墩子,阿珠没站住,头撞在了大铁墩子的一角上,她躺在地上就没了动静。我赶忙冲过去,可已经不行了。”范某说。当时厂子里正在改建平房,他就把阿珠的尸体埋在了厕所地下。随着铺上水泥地面,范某将此事一直埋在心底。新闻链接发案时间过“大限”起诉要报最高检
老人自首忏悔自己的罪行,但要追究老人的刑罚却还是比较难。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刑事案件最长的追诉时效为20年,从犯罪发生至被发现时,如果已过20年则不再追诉。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晨报记者 韦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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